服務熱線
15911566898
[日期:2015-07-24] 來源:昆明耀恒教育 作者:昆明耀恒教育 閱讀:3278次
昆明市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擬訂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綜合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的建議;擬訂市對市縣財政體制政策,完善鼓勵企業、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財務會計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按規定負責辦理涉及財政、稅收、政府性債務等方面的事務。擬訂和監督執行財政、稅收、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財務會計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參與辦理涉及財政、稅收、政府債務等方面的涉外事務。
三、承擔各項財政收支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全市和市本級年度財政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受昆明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昆明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和市本級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昆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決算;承擔財政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辦理省對昆明市的轉移支付,制定地方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管理行政機關和財政供給經費的事業單位銀行開戶。擬訂市與縣(市)區的財政預算管理體制,合理劃分財力;指導和監督縣(市)區財政工作。
四、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制度和辦法,監管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根據全市國民經濟發展計劃,制定我市財政、稅收收入計劃;參與擬訂公有住房、國有土地出讓收入資金分配的有關政策。
五、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并負責實施,承擔國庫資金管理有關工作;統一管理財政專戶;負責貫徹執行政府采購制度并監督管理。
六、負責按規定管理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安排、管理和監督市級公共支出;推進財政支出管理改革,建立公共財政運行機制;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及所屬單位經費、事業費、專項資金并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認真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七、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監繳市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制定并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負責地方金融企業資產和財務監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業改革發展有關財稅政策;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制度。
八、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經濟發展支出、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市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具體實施辦法;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全市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政策、地方性法規;管理市級社會保障基金專戶。
十、負責制定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防范財政風險;負責統一管理政府性外債;管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及償還工作;開展財稅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一、負責管理全市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監督執行會計法規、會計準則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保障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責;負責和組織會計人員業務培訓。
十二、負責制定財政資金績效評價有關制度和辦法,建立和完善財政績效評價體系,組織開展市級財政績效評價工作。
十三、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管理中的重大問題。監督市級部門的財務活動,對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進行檢查和處理。
十四、負責制定財政教育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財政宣傳工作;制定財政信息化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全市財政系統的信息技術應用與技術開發工作;指導和管理財政信息網絡建設。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