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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4-26] 來源:昆明耀恒教育 作者:昆明耀恒教育 閱讀:3599次
云南昆明主城區(普高)2016年即分四批次錄取!
4月25日, 昆明市招生委員會發布《關于昆明市2016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的通知》,招生政策全在這兒啦!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中考政策有重大變化哦,一起來看!
>具有昆明市所屬縣(市)區常住戶口或藍印戶口初中畢業生,均可按戶籍所在地招生范圍報考昆明市普通高中學校。 >在昆明市完整接受初中三年教育,且取得連續三年昆明市學籍的省外和省內其他州(市)戶口隨遷子女,經就讀初中學校、縣(市)區招考機構和相關部門、市招生考試院逐級審核報考資格后,按報考資格審核結論和就學地招生范圍報考昆明市普通高中學校。 >在昆明市初中學校就讀、但未完整接受初中三年教育,即沒有取得連續三年學籍(七、八、九年級)的省外和省內其他州(市)戶口的學生(父母正常工作調動除外),出具戶口所在地招考機構同意證明,在就讀學校申請借考,可參加昆明市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合格者可領取初中畢業證書及考試成績的有關證明,回戶籍所在地參加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也可參加昆明市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錄取。 普通高中學校招生 分四批次錄取 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劃分為三類,分批次招生錄取: 一類招生學校為省一級一等高(完)中; 二類招生學校為省一級二等、三等高(完)中; 三類招生學校為除一、二類學校外其它高(完)中。 (3)第二批次為二類招生學校錄取,設置“統招擇優志愿”、“定向擇優志愿”和“調劑志愿”三個志愿; (4)第三批次為三類招生學校錄取,設置四個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檔錄取。 昆明繼續實行優質普通高中學校招收定向擇優生的招生辦法。主城區一級高(完)中劃出公費生招生人數30%的指標定向下達到具體的初中學校,依據錄取條件和升學成績擇優錄取。郊縣(市)區一級高(完)中招收定向擇優生占公費生招生人數的比例不少于30%。普通高中體育傳統特色項目(網點)學校,繼續面向全市定向招收體育特長生。 調整:主城區一級高(完)中 分兩個批次投檔錄取 實行一類招生學校、二類招生學校劃開分兩個批次投檔錄取。 主城區考生可在第一批次錄取學校中選擇一所一類招生學校填報“統招擇優志愿”;具有定向生報考條件的學生,可按劃片對口原則,選擇片區內一所一類招生學校填報“定向擇優志愿”;考生還可以選擇一所一類招生學校填報“調劑志愿”。 主城區考生可在第二批次錄取學校中選擇一所二類招生學校填報“統招擇優志愿”;具有定向生報考條件的學生,可按劃片對口原則,選擇片區內一所二類招生學校填報“定向擇優志愿”;考生還可以選擇一所二類招生學校填報“調劑志愿”。第一、第二批次招生學校錄取時,均按“統招擇優志愿”—“定向擇優志愿”的順序投檔錄取。 錄取定向擇優生時,一類招生學校以本校統招擇優生錄取分數下降20分,劃定錄取定向擇優生的最低控制線;二類招生學校以主城區二類招生學校最低錄取控制線,作為錄取定向擇優生的最低控制線。高中學校錄取時若有未完成的定向生招生指標配額,納入統招生錄取,依據調劑指標和志愿擇優錄取。 主城區普通高中學校實行統一聯合招生錄取,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和呈貢戶口的考生可報考五區內普通高中; 開發(度假)園區的考生,按考區內招生錄取范圍填報志愿;陽宗鎮考生按主城區招生錄取范圍填報志愿。 主城區部分優質高(完)中學校劃出一定招生指標,面向郊縣(市)區統一填報志愿,擇優招收郊縣班;部分普高學校或特色班面向全市招生,全市考生統一填報志愿擇優錄取。 昆一中、昆三中、師大附中呈貢校區、民大附中4所學校開辦普通高中“民族班”,招收經縣、市教育局和民宗局審核符合報考條件的農村戶口少數民族考生210人。 昆八中、昆十中求實校區、昆十四中、官一中、官二中擇優招收郊縣班的基礎上,再面向列入扶貧攻堅的“兩區兩縣”定向招生50人;昆明女子中學繼續招收女子春蕾班。 郊縣(市)區考生報考本地普通高中學校,按當地招考機構的規定填報志愿。 其中,音樂、美術為學校考試科目,其它為統一考試科目。 除省教育廳統一抽考的物理和地理科目外,其余科目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試卷命制。 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統考科目試卷實行全市統一計算機網絡閱卷。 2016年6月28、29、30日組織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物理、化學、歷史、生物、地理學科考試; 7月1、2日組織信息技術考試; 體育科目考試在5月15日前完成; 音樂與美術考試由學校自行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
依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的原始成績,通過一定比例折算量化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升學成績: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物理80分、化學50分、體育50分; 歷史、思想品德、地理、生物學和信息技術5個學科成績合格及以上者每個學科按10分計,低于60分者按實得分的10%(按四舍五入取整數)計入高中學校錄取總分; 音樂和美術學科合格及以上者每個學科按5分計,不合格者不記分;總分為600分(不含政策加分)。 符合報考條件的初中學生,由就讀學校統一組織報名,已參加過的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考生不得重復報考。 往屆生到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考機構報名; 具有我市戶口,在昆明市以外地區就讀的初中學生,若要求回昆明市參加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的,必須回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考機構報名,參加昆明市組織的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取得云南省統一抽考科目成績的除外)考試。
實行全市統一填報志愿,初三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結束后,縣(市)區招辦和學校組織考生于7月2日—9日進行網上填報志愿及確認。 考生志愿信息一經確認上報招考部門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報考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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