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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06-16] 來源:昆明耀恒教育 作者:昆明耀恒教育 閱讀:2707次
2.收款人
(1)現金支票收款人可寫為本單位名稱,此時現金支票背面“被背書人”欄內加蓋本單位的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之后收款人可憑現金支票直接到開戶銀行提取現金。
(2)現金支票收款人可寫為收款人個人姓名,此時現金支票背面不蓋任何章,收款人在現金支票背面填上身份證號碼和發證機關名稱,憑身份證和現金支票簽字領款。
(3)轉賬支票收款人應填寫為對方單位名稱。轉賬支票背面本單位不蓋章。收款單位取得轉賬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書欄內加蓋收款單位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填寫好銀行進賬單后連同該支票交給收款單位的開戶銀行委托銀行收款。
3.付款行名稱、出票人賬號
即為本單位開戶銀行名稱及銀行賬號,例如:工商銀行高新支行九蓮分理處,1202027409900088888。
4.人民幣(大寫):
數字大寫寫法:零、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億、萬、仟、佰、拾。大寫金額應緊接“人民幣”書寫,不得留有空白,以防加填。
舉例:
(1)289 546.52,大寫為貳拾捌萬玖仟伍佰肆拾陸元伍角貳分。
(2)7 560.31,大寫為柒仟伍佰陸拾元零叁角壹分,此時 “陸拾元零叁角壹分”“零”字可寫可不寫。
(3)532.00,大寫為伍佰叁拾貳元整,“整”寫為“正”字也可以,不能寫為“零角零分”。
(4)425.03,大寫為肆佰貳拾伍元零叁分。
(5)325.20,大寫為叁佰貳拾伍元貳角,角字后面可加“正“字,但不能寫“零分”。
5.人民幣小寫:
最高金額的前一位空白格用“¥”字頭打掉,數字填寫要求完整清楚。
6.用途:
(1)現金支票有一定限制,一般填寫“備用金”、“差旅費”、“工資”、“勞務費”等。
(2)轉賬支票沒有具體規定,可填寫如“貨款”、“代理費”等。
7.蓋章
支票正面蓋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缺一不可,印泥為紅色,印章必須清晰,印章模糊只能將本張支票作廢,換一張重新填寫重新蓋章。反面蓋章參見“2.收款人”中的規定。
8.其他使用常識
(1)支票正面不能有涂改痕跡,否則本支票作廢。
(2)在簽發支票時內容要齊全,大小寫金額要相符。
(3)收票人如果發現支票填寫不全,可以補記,但不能涂改。
(4)支票的有效期(提示付款期限)為10天,日期首尾算一天,到期日如碰上節假日則順延。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開戶銀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5)支票見票即付,不記名。(丟了支票尤其是現金支票,銀行不承擔責任。現金支票一般要素填寫齊全,假如支票未被冒領,在開戶銀行掛失;轉賬支票假如支票要素填寫齊全,在開戶銀行掛失,假如要素填寫不齊,到票據交換中心掛失。)
(6)出票單位現金支票背面有印章蓋模糊了,可把模糊印章打叉,重新再蓋一次。
(7)簽發現金支票必須符合庫存現金管理的規定;不得簽發空頭支票;不得出租、出借支票。
外來原始憑證一般由稅務局等部門統一印制,或經稅務部門批準由經營單位印制,在填制時加蓋出具憑證單位公章方有效,對于一式多聯的原始憑證必須用復寫紙套寫。現以購貨發票為例說明外來原始憑證的填制方法。